根据《香港法例》第112章,《税务条例》第14条,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(包括行业、专业或业务),以每个课税年度计算,从该活动中,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,减去可扣减支出,所得的净额,用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计算,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,即每年交付香港利得税有关之财务资料。
一、香港公司哪些情况下是需要做账审计
1、 银行帐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;
2、政府海关、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;
3、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;
4、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,商标设计等资料;
5、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,租赁费等款项;
6、与客商发生购销关系;
7、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;
8、委托在香港代办业务;
9、未经营的公司建议按时做不活跃审计报告。
二、香港公司做账报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
1、公司资料:
①最新年度年审资料(NAR1+商证)
②章程+NNC1+公司注册证书(首年)
③改董改股文件、变更文件(如有)
④上年审计报告、计税表(若首次在我司做账需提出)
2、银行月结单:
做账期间所有银行月结单(须提供正式的银行月结单,且须多提供一个月)
例如:本账期为2018.4-2019.3,须提供银行月结单期间为2018.4-2019.4
3、销售单据:
发票、合同。销售发票信息应包括本公司全称和地址、客户名称及地址、发票号码、发票时间、货物或服务摘要,单价、数量、总额、及交易日期;合同须供销双方盖章签字。
4、采购单据:
发票、合同。采购发票信息须包括供应商名称及地址,本公司全称及地址、发票号码、发票时间、货物或服务摘要,单价、数量、总额、及交易日期;合同须供销双方盖章签字。
5、费用单据:
①运费:须提供运费发票;
②佣金款项:须提供佣金协议或合同,收据;
③租赁合同:合同承租方必须为本公司全称;
④广告宣传款项:须提供相关的合同,合同须盖章签字;
⑤买卖资产:须提供买卖合同副本,提供服务发票或收据(如律师费),代理商佣金及经济费用,印花税;
⑥展会费用:提供盖章参展合同及发票;
⑦律师费用:须提供盖章合同及发票;
⑧咨询顾问费用:须提供盖章合同及发票;
⑨仓储费用:仓储合同或发票(例如在亚马逊有FBA仓,有仓储费用支出的);
⑩测试及检测费用:须提供合同(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费用,如食品安全检测);
⑪员工工资:须提供签字的工资表,工资表包括员工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工资总额、强基金(若有购买)。